消火栓系統技術規范 上海申弘閥門有限公司 依據《消防供水及消火栓系統技術規范》GB50974—2014整理 一、之前介紹上海中心大廈給排水系統減壓閥,現在介紹消火栓系統技術規范系統工作壓力 8.2.3 高壓和臨時高壓消防給水系統的系統工作壓力應根據系統可能大運行供水壓力確定,并應符合下列規定: 1.對于超高層來說,包括常高壓系統:高位消防水池、水塔供水的高壓消防給水系統的工作壓力,應為高位消防水池、水塔大靜壓; 2 市政給水管網直接供水的高壓消防給水系統的工作壓力,應根據市政給水管網的工作壓力確定; 3 采用高位消防水箱穩壓的臨時高壓消防給水系統的工作壓力,應為消防水泵零流量時的壓力與水泵吸水口大靜水壓力之和; 4 采用穩壓泵穩壓的臨時高壓消防給水系統的工作壓力,應取消防水泵零流量時的壓力、消防水泵吸水口大靜壓二者之和與穩壓泵維持系統壓力時兩者其中的較大值。消火栓系統曾經是國內*沒有標準的滅火系統,因此編制該標準確有必要.在建規和高規中雖有消火栓方面的條款,但綜合性標準的性質決定了有關內容不能充分展開隨著水滅火系統的不斷擴展,統一規定消防給水的要求也是極為必要的這也是*本由設計單位任主編單位的消防國家規范,這就決定了條文可操作性比較強,內容會比較詳細在新《建規》出臺后,對給排水專業《消規》將是很重要的一本消防規范.《消規》的出臺帶來一系列連鎖反應,首先是影響相關標準《消規》一旦出臺,現行國家標準,《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 和《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 GB50045 中有關消防給水和消火栓系統的條文將會刪除和作出相應調整,其次對以水為滅火劑的水滅火系統(噴淋系統、水噴霧系統、泡沫系統、消防炮系統……等)的相關規范也會帶來影響如供水設施的消防水泵、消防水箱、水泵接合器、消防水池……等規定,還包括管網、閥門設置等方面的條文,再其次是影響建筑標準設計圖集。 因《消規》制訂而需修訂的圖集有以下項目: 01S201《室外消火栓安裝》上海市政院主編 04S202《室內消火栓安裝》機械部一院主編 99S203《消防水泵接合器安裝》同上 04S204《消防泵選用及安裝》同上 S201《消防給水管道支架及吊架》中元主編 98S205《消防增壓穩壓設備選用與安裝》總后設計院主編 (還有《自動噴水與水噴霧滅火設施安裝》) 序號 | 位置 | 型 號 及 規 格 | 單位 | 數量 | 閥體材質及其它 | 1 | -1層水炮系統減壓閥組 | 活塞式可調減壓閥YQG98012-16C DN100 進口壓力0.80MPA,出口壓力 0.20MPA | 臺 | 1 | 鑄鋼WCB | 2 | -1層水炮系統減壓閥組 | 活塞式可調減壓閥YQG98012-16C DN100 進口壓力0.80MPA,出口壓力 0.20MPA | 臺 | 1 | 鑄鋼WCB | 3 | 19層消防栓系統減壓閥組 | 活塞式可調減壓閥YQG98012-16C DN100 進口壓力0.70MPA,出口壓力 0.24MPA | 臺 | 1 | 鑄鋼WCB | 4 | 19層消防栓系統減壓閥組 | 活塞式可調減壓閥YQG98012-16C DN100 進口壓力0.70MPA,出口壓力 0.24MPA | 臺 | 1 | 鑄鋼WCB | 5 | -3層消火栓系統減壓閥組 | 活塞式可調減壓閥YQG98012-16C DN150 進口壓力1.25MPA,出口壓力 0.24MPA | 臺 | 1 | 鑄鋼WCB | 6 | -3層消火栓系統減壓閥組 | 活塞式可調減壓閥YQG98012-16C DN150 進口壓力1.25MPA,出口壓力 0.24MPA | 臺 | 1 | 鑄鋼WCB | 7 | -3層消火栓系統減壓閥組 | 活塞式可調減壓閥YQG98012-16C DN150 進口壓力1.25MPA,出口壓力 0.24MPA | 臺 | 1 | 鑄鋼WCB | 8 | -3層消火栓系統減壓閥組 | 活塞式可調減壓閥YQG98012-16C DN150 進口壓力1.25MPA,出口壓力 0.24MPA | 臺 | 1 | 鑄鋼WCB | 9 | -2層消火栓系統減壓閥組 | 活塞式可調減壓閥YQG98012-16C DN150 進口壓力1.20MPA,出口壓力 0.24MPA | 臺 | 1 | 鑄鋼WCB | 10 | -2層消火栓系統減壓閥組 | 活塞式可調減壓閥YQG98012-16C DN150 進口壓力1.20MPA,出口壓力 0.24MPA | 臺 | 1 | 鑄鋼WCB | 11 | -2層消火栓系統減壓閥組 | 活塞式可調減壓閥YQG98012-16C DN150 進口壓力1.20MPA,出口壓力 0.24MPA | 臺 | 1 | 鑄鋼WCB | 12 | -2層消火栓系統減壓閥組 | 活塞式可調減壓閥YQG98012-16C DN150 進口壓力1.20MPA,出口壓力 0.24MPA | 臺 | 1 | 鑄鋼WCB | 13 | 5層消火栓系統減壓閥組 | 活塞式可調減壓閥YQG98012-16C DN150 進口壓力1.00MPA,出口壓力 0.24MPA | 臺 | 1 | 鑄鋼WCB | 14 | 5層消火栓系統減壓閥組 | 活塞式可調減壓閥YQG98012-16C DN150 進口壓力1.00MPA,出口壓力 0.24MPA | 臺 | 1 | 鑄鋼WCB | 15 | 5層消火栓系統減壓閥組 | 活塞式可調減壓閥YQG98012-16C DN150 進口壓力1.00MPA,出口壓力 0.24MPA | 臺 | 1 | 鑄鋼WCB | 16 | 5層消火栓系統減壓閥組 | 活塞式可調減壓閥YQG98012-16C DN150 進口壓力1.00MPA,出口壓力 0.24MPA | 臺 | 1 | 鑄鋼WCB | 17 | 二十層消防減壓閥組 | 活塞式可調減壓閥YQG98012-16C DN150 進口壓力 1.05 MPA,出口壓力 0.60MPA | 臺 | 1 | 鑄鋼WCB | 18 | 二十層消防減壓閥組 | 活塞式可調減壓閥YQG98012-16C DN150 進口壓力 1.05 MPA,出口壓力 0.76MPA | 臺 | 1 | 鑄鋼WCB | 19 | 二十層消防減壓閥組 | 活塞式可調減壓閥YQG98012-16C DN150 進口壓力 1.05 MPA,出口壓力 0.76MPA | 臺 | 1 | 鑄鋼WCB | 20 | 6層消防減壓閥組 | 活塞式可調減壓閥YQG98012-16C DN150 進口壓力 1.10 MPA,出口壓力 0.56MPA | 臺 | 1 | 鑄鋼WCB | 21 | 6層消防減壓閥組 | 活塞式可調減壓閥YQG98012-16C DN150 進口壓力 1.10 MPA,出口壓力 0.72MPA | 臺 | 1 | 鑄鋼WCB | 22 | 6層消防減壓閥組 | 活塞式可調減壓閥YQG98012-16C DN150 進口壓力 1.10 MPA,出口壓力 0.72MPA | 臺 | 1 | 鑄鋼WCB | 23 | 地下三層消防減壓閥組 | 活塞式可調減壓閥YQG98012-16C DN150 進口壓力 1.50 MPA,出口壓力 0.75MPA | 臺 | 1 | 鑄鋼WCB | 24 | 地下三層消防減壓閥組 | 活塞式可調減壓閥YQG98012-16C DN150 進口壓力 1.50 MPA,出口壓力 0.75MPA | 臺 | 1 | 鑄鋼WCB |
對《消規》的總印象 一、增加不少新規定; 二、有些條文來自現行規范; 三、有些條文是原有的,但提高了標準; 四、有的條文規定則與其他規范的規定不同; 五、強制性條文較多 二、系統的穩壓設施系統(高位水箱與穩壓泵): 5.2.2 高位消防水箱的設置位置應高于其所服務的水滅火設施,且低有效水位應滿足水滅火設施不利點處的靜水壓力,并應符合下列規定: 1.一類高層民用公共建筑不應低于0.10MPa,但當建筑高度超過100m 時不應低于0.15MPa; 2.高層住宅、二類高層公共建筑、多層民用建筑不應低于0.07MPa,多層住宅確有困難時可適當降低; 5.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等自動水滅火系統應根據噴頭滅火需求壓力確定,但小不應小于0.10MPa; 6.當高位消防水箱不能滿足本條第1~5 款的靜壓要求時,應設穩壓泵。 5.3.3 穩壓泵的設計壓力應符合下列要求: 1.穩壓泵的設計壓力應滿足系統自動啟動和管網充滿水的要求; 2.穩壓泵的設計壓力應保持系統自動啟泵壓力設置點處的壓力在準工作狀態時大于系統設置自動啟泵壓力值,且增加值宜為0.07Mpa~0.10MPa; 3.穩壓泵的設計壓力應保持系統不利點處水滅火設施的在準工作狀態時的壓力大于該處的靜水壓,且增加值不應小于0.15MPa。 三、分區供水條件 6.2.1 符合下列條件時,消防給水系統應分區供水: 1.消火栓栓口處大工作壓力大于1.20MPa 時; 2.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報警閥處的工作壓力大于1.60MPa 或噴頭處的工作壓力大于1.20MPa 時; 3.系統高壓力大于2.40MPa 時。 四、系統減壓措施: (一)減壓閥減壓: 6.2.4 上海申弘閥門有限公司生產相關的產品有:減壓閥(氣體減壓閥,可調式減壓閥 采用減壓閥減壓分區供水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1.減壓閥選用標準:消防給水所采用的減壓閥性能應安全可靠,并應滿足消防給水的要求; 2.減壓閥選擇曲線:減壓閥應根據消防給水設計流量和壓力選擇,且設計流量應在減壓閥流量壓力特性曲線的有效段內,并校核在150%設計流量時,減壓閥的出口動壓不應小于設計值的70%; 3.減壓閥設置個數:每一供水分區應設不少于兩個減壓閥組; 4.安裝減壓閥的管道特性:減壓閥僅應設置在單向流動的供水管上,不應設置在有雙向流動的輸水干管上; 5.減壓閥選擇品種: 減壓閥宜采用比例式減壓閥,當超過1.20MPa 時宜采用先導式減壓閥; 6.減壓比例與串聯級數及二級減壓閥種類: 減壓閥的閥前閥后壓力比值不宜大于3:1,當一級減壓閥減壓不能滿足要求時,可采用減壓閥串聯減壓,但串聯減壓不應大于兩級,第二級減壓閥宜采用先導式減壓閥,閥前后壓力差不宜超過0.40MPa; 7.閥后設安全閥: 減壓閥后應設置安全閥(防止超壓); 安全閥的開啟壓力應能滿足系統安全,且不應影響系統的供水安全性。 (二)減壓水箱減壓: 6.2.5 采用減壓水箱減壓分區供水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1.減壓水箱有效容積、出水、排水和水位,設置場所應符合本規范第4.3.8 條、第4.3.9 條和第5.2.5 條、5.2.6 條第2 款的有關規定;引用條款見文章后; 2.減壓水箱布置和通氣管呼吸管等應符合本規范第5.2.6 條第3 款至第11 款的有關規定; 3.減壓水箱的有效容積不應小于18m3,且宜分為兩格; 4.減壓水箱應有兩條進、出水管,且每條進、出水管應滿足消防給水系統所需消防用水量的要求; 5.減壓水箱進水管的水位控制應可靠,宜采用水位控制閥; 6.減壓水箱進水管應設置防沖擊和溢水的技術措施,并宜在進水管上設置緊急關閉閥門,溢流水宜回流到消防水池。 五、消火栓動壓與減壓裝置: 7.4.12條第1款規定: 1.消火栓栓口動壓力不應大于 0.50MPa; 2.但當大于 0.70MPa 時應設置減壓裝置(0.70Mpa是設置減壓裝置的界限); 六、消火栓栓口動壓與充實水柱: 7.4.12條第2款規定: 1. 高層建筑、廠房、庫房和室內凈空高度超過 8m 的民用建筑等場所的消火栓栓口動壓,不應小于0.35MPa,且消防防水槍充實水柱應按 13m 計算; 2.其他場所的消火栓栓口動壓不應小于 0.25MPa,且消防水槍充實水柱應按 10m 計算(充實水柱要求)。 減壓水箱引用條款: 4.3.8 消防用水與其他用水共用的水池,應采取確保消防用水量不作他用的技術措施。 4.3.9 消防水池的出水、排水和水位應符合下列要求: 1 消防水池的出水管應保證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積能被全部利用; 2 消防水池應設置就地水位顯示裝置,并應在消防控制中心或值班室等地點設置顯示消防水池水位的裝置,同時應有高和低報警水位; 3 消防水池應設置溢流水管和排水設施,并應采用間接排水。 5.2.5 高位消防水箱間應通風良好,不應結冰,當必須設置在嚴寒、寒冷等冬季結冰地區的非采暖房間時,應采取防凍措施,環境溫度或水溫不應低于 5℃。 5.2.6 高位消防水箱應符合下列規定: 1 高位消防水箱的有效容積、 出水、 排水和水位等應符合本規范第 4.3.8 條和第 4.3.9 條的有關規定; 2 高位消防水箱的低有效水位應根據出水管喇叭口和防止旋流器的淹沒深度確定, 當采用出水管喇叭口應符合本規范第 5.1.13 條第 4 款的規定;但當采用防止旋流器時應 根據產品確定,不應小于 150mm 的保護高度; 3 消防水箱的通氣管、呼吸管等應符合本規范第 4.3.10 條的有關規定; 4 消防水箱外壁與建筑本體結構墻面或其他池壁之間的凈距,應滿足施工或裝配的需要,無管道的側面,凈距不宜小于 0.7m;安裝有管道的側面,凈距不宜小于 1.0m,且管道外壁與建筑本體墻面之間的通道寬度不宜小于 0.6m,設有人孔的水箱頂,其頂面與其上面的建筑物本體板底的凈空不應小于0.8m; 5 進水管的管徑應滿足消防水箱 8h 充滿水的要求, 但管徑不應小于 DN32, 進水管宜設置液位閥或浮球閥; 6 進水管應在溢流水位以上接入,進水管口的低點高出溢流邊緣的高度應等于進水管管徑,但小不應小于 25mm,大可不大于 150mm; 7 當進水管為淹沒出流時,應在進水管上設置防止倒流的措施或在管道上設置虹吸破壞孔和真空破壞器,虹吸破壞孔的孔徑不宜小于管徑的 1/5,且不應小于 25mm。但當采用生活給水系統補水時,進水管不應淹沒出流; 8 溢流管的直徑不應小于進水管直徑的 2 倍,且不應小于 DN100,溢流管的喇叭口直徑不應小于溢流管直徑的 1.5 倍~2.5 倍; 9 高位消防水箱出水管管徑應滿足消防給水設計流量的出水要求,且不應小于 DN100; 10 高位消防水箱出水管應位于高位消防水箱低水位以下,并應設置防止消防用水進入高位消防水箱的止回閥; 11 高位消防水箱的進、出水管應設置帶有指示啟閉裝置的閥門。 《消規》增加不少新規定,如:兩路供水、高位消防水池、消防備用水源、消防水泵的選擇、穩壓泵設計壓力、共用系統范圍、建筑高度超過 250m 的技術措施、市政消火栓……等,這些規定是現行規范中所未曾規定過的。 《消規》有些條文來自現行規范,如:減壓孔板、管網的分開與合用、豎向分區供水水泵接合器設置、消防水箱儲水量…等,對這些條文原來怎么理解,現在還怎么理解;原來怎么執行,現在還怎么執行。有些則是條文內容未作改動,而條文性質有了變化(非強條現為強條)《消規》有些條文是原有的,但提高了標準,如:水箱設置高度、穩壓泵的設計流量、消防水泵降噪減振措施…等, 標準提高了以后有時條文會難以實施,規范給出了相應的技術措施,如:水箱設置高度不夠可設置穩壓裝置;穩壓泵流量大可設置氣壓水罐…等,有的條文規定與其他規范的規定不同,要注意其間的區別,按正確的辦,如:成組布置建筑物的設計流量計算、水幕的耐火極限、連續補水流量、消防水池的數量、噴淋系統工作壓力、消防水泵接合器設置數量、干式消火栓系統的充水時間、倒流防止器類型、消防電梯前室室內消火栓計入的問題等.《消規》強制性條文較多,多達74條,個人認為強條不宜過多,難以掌控的條文更不應是強條(如屋頂消防水箱設置高度)有的強條的具體數值是在設定條件下得出,是否立為強條也會引起爭議,(如:市政消火栓的保護半徑、消火栓間距、消防電梯排水井,排水泵排水量)。與本產品相關論文:蒸汽減壓閥在蒸汽節能系統改造應用 |